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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水账羁鸟恋旧林,池鱼思故渊。开荒南野际,守拙归园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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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e 27 羊角葱纵横捭阖手到擒来 马牙枣望其项背无可奈何入夏后夕阳落的特别慢。
June 05 草草杯盘供笑语 昏昏灯火话平生离开国内的最后一刻,要去新华书店完成采购任务。我坐在伯父的自行车后面,放肆大唱起黄磊的《我想我是海》。初中还没有见过海的我第一次看这首歌的MV就喜欢里头大海的景致和歌词了。后来向伯父伯母推荐,也深得伯父赞许,很高兴。
唱歌的时候,脑海里浮现的却是高中的时候,我追问小野,“我觉得自己太粗枝大叶了,怎么才能变得敏感些呢?”小野莞尔一笑,“遇到事情多想一想。”这番对话犹在眼前,五六年过去,我是否领会了些呢?
高中的时候,小野总是让我高山仰止。直到现在,但凡遇到难以把握的局面,心里总是暗暗想,“要是换成小野,一定可以得体的处理好。”回国只是短短几天,早不如巧,正好见到了小野。她进入大学以后已经从假小子转形成职业女性了,现在也依然长发飘飘的。
或者,诧异朋友的改变,竟不是因为别人变化大,只是原来看久了这一面,不曾了解到那一面。
三两亲友小聚最好,而盛大宴席桌上反而浮于客套,失去了目标。
“小桌呼朋三面坐,留将一面与桃花。”
在合肥,把娟请来一起包饺子,伯父又高谈阔论,伯母说“你让她们多说说话,别你一个人老说。”回顾在杭州时候,妈妈也是这样阻止爸爸插话的……两个母亲的心思相映成趣。其实,我倒是很高兴能把心里欣赏的人们拉到一起,让他们互相认识、互相喜欢;反之如果拘于彼此倒显得单薄了。
临走的时候,伯母问我下次什么时候再回国,我说,要明年了吧!伯母却说“要我说,来去那么辛苦,没事就别回来了吧!你们一坐飞机呀,我们的心也跟着悬着!”诧异之余,回想起在杭州,妈妈也说了类似的意思……又是一次不谋而合,让人感慨。我说您们别多虑,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了,戴高乐机场每天要起落五十万架飞机呢,事故多久才仅有一次呀。然而无不讽刺的,就在我的飞机降落在英国的同一天,法航有一架航班掉进了大西洋。因为我手机短信没有及时送到家里,还害得家里担心,妈妈想必是受了心情的折磨的。虽然不情愿被她责备,但是如果彼此能够直抒胸臆畅所欲言,也是好事。
道别说起过些日子再会再会以为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。都是一群傻小子啊,小时候把几步巷路当天涯,翅膀硬了把天涯当几步巷路。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,其实在心里谁都不曾走远啊!
在爱丁堡,时间和西风一样永不停歇,时而可爱时而可憎,多半时候是可忽略的。几度燕子归来,重见江南。
May 06 年华流似水 往事岂如烟(1) 回家的日子已经开始了倒计时。 (2) 离开太久,家化成一个个零碎的符号,在脑海里忽闪而过,象风吹过一串风铃,清脆的叮咚几下。 不需要费力,就轻松回忆起爸爸做的栗子羊肉、青椒鱼片、钱江肉丝、丝瓜汤……一桌催人馋涎的菜肴,还有妈妈用毛线编织的玫瑰、百合装点着客厅和卧室;不须提醒,也不会忘记伯母包包子、包饺子,两手麻利极了,且个个都薄皮大陷,还有伯父对军事历史纵横捭阖的高谈阔论。 更往回看,忘不了的吴山,山路边清清的溪水,山上七百多岁的老樟树。忘不了的劳动路,安静幽深的小巷,神秘的“特务大院”。这些记忆,总是丝丝缕缕关联着外婆。 (3) 我的小学和中学,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在外。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和外婆一起过的。外婆和我,一个是年愈古稀的老人,一个是为诗新赋强说愁的少年,在一起的日子,互相隔膜的很。两边,都是孤单的。外婆不解我的心语,对于我不甘寂寞的年轻的心,那种孤单竟像是一刻也不能忍耐和逾越的。其实如今想来,外公八零年去世以来,外婆一直形影相吊,隐忍度过。我又何曾体会过她的感受。 我并没有为她想过。她也从未说过:“你要体谅我。” 初中的时候,我单是知道自己在人际关系上受了挫败,需要安慰。我为自己的遭遇愁眉苦脸,外婆只是悠悠的劝,“十多岁的女孩子家,老是苦着脸干什么,要多笑笑阿!”我满心满脑的愁苦哪里肯被这样一句话降服,一如既往的苦闷着。心情不好的时候,我就成天呆在家里,倒是外婆一步一蹒跚的,却每天都出门逛逛。她总说我该出去走走,却劝不动我。于是她说自己走不动路,要我扶着她。我这才随着她出门。 外婆这样紧紧的盯着我,也经常把我弄得烦了。有时,我举头构思作文,她见我坐在桌前,却握笔不写字,就斥责我写作业开小差。我准备洗澡的水,把热水和凉水打在塑料桶里,她对我配的热水凉水的比例一再不满。 于是我厌烦她,不爱听她絮叨。为了早上不听她说话,我周末总睡懒觉,等她出了门去吴山,我才起床。甚至不喜欢她叫我吃饭,怪她打扰我学习。快快的扒几口饭就又钻回自己的房间,听屋子外头的藤椅子吱吱呀呀的叫唤,那是外婆仍然独自在桌前,大概是细嚼慢咽着,大概是在看电视呢,我也不去管。 我觉得,对于有些重要的人生道理,我总是十分后知后觉。而当时,竟没有人出来当头喝道:“你这样多么不对!”有些虚无的光环,轻松的就把过失搪塞过去了。 (4) 曾经有一次,外婆问我,“长大了会对外婆好吗?”我心里明白那些道理,可是那次不知是因为拧,还是因为羞涩,总之不愿意开口许一个承诺。外婆也史无前例的执拗着要我回答。我在心里想,“外婆阿外婆等我长大了一切做给您看就是了!”可是外婆却执意要当下的答复。我最终没有答言,那次究竟闹得很不愉快。 高二时读到史铁生老师的《地坛》,说他年轻时独自在地坛,看到妈妈前来找他,他在隐蔽的角落没有被妈妈看到,却固执地不愿招呼她,让她一次次擦肩错过落空。我心里格登一下。“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,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, 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。 ”史铁生说,“我懂了可是我已经来不及了。 " 可是外婆后来再也没有问我这个问题。我也抱定“不说”的固执,单是记得论语有这么句话:“先行,其言后从之。” 我不知道还有一句话,叫:“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待”。 (5) 再后来,我十八岁了。 十八岁,高考的分数还行。外婆和妈妈都希望我在就近的浙大读书,我一心要去闯外面的世界。外婆说,或者去上海也行阿,离杭州近。我却谁的话都不听,执意去了离开家 6个小时火车车程的合肥。 我走的那天,外婆站在窗前目送我离开。 现在回想起来,那时候我每次离开家,外婆都会在站在高高的五楼的窗前目送经过楼下的我,我会回头向她招手。可是那一次送别的印象却无与伦比得清晰,仿拂连她的表情都历历在目,她没有牙齿的嘴瘪着,眼睛有些混浊,却努力睁着,她的手臂——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苍白的手臂——松弛的皮肤和肉从细细的骨架上垂下来,随着风微微颤抖着,她把手臂全力伸出窗外,挥阿挥阿,挥的竟有些壮烈。 我不忍看不忍想,没有停下脚步,走了。 十八岁,我离开家,离开外婆和妈妈,只身去了安徽。 十八岁,对大学这新的天地充满了好奇和欣喜。 十八岁,牵了阿顺哥的手,沉浸在甜蜜和幻想里,心里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壮志。 十八岁,而外婆已经八十三岁。 也就是这同一年,我收到了外婆得癌症的消息。 外婆住进医院,一天比一天消瘦。寒假我再回杭州去看外婆的时候,觉得外婆忽然变的那么苍老虚弱。她瘦的皮包骨头,腰驼下去了,眼睛也不灵了,交谈时,要附在她耳边耐心的解释:阿谜回来了,她才点点头。她还是坚持每天走路,这一回,只能在房间里被人搀扶着走路,好的时候,每天走个十七八步。 我告诉外婆,我在学校有男朋友了。外婆点头,问:他来了吗? 我毫无准备,说,没有。 (6) 外婆终于没有见到阿顺,阿顺也没有见过外婆。 阿顺见过外婆的墓,静静的躺在萧山,一个荒蛮的山头,幽辟的角落。外婆和外公合葬在一起,外公从二十多年前就在那里等着她了。我忽然觉得对外婆的生活有些陌生,她和外公的种种,我从来没有问过。她的童年又是怎么样子的呢?她怎么认识了外公?经过战争,经过乱世,她是怎么过来的? 从我有记忆开始,她就是那个满头华发的外婆。 我懂事太迟,她走的太早。 或者,是她的离开,才让我终于领悟了? 可是上天为什么要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来让我明白呢? 对她,对我,都那么残忍…… (7) 游子要回家。 二十三岁,终究不再是十八岁了。 April 27 威尼派克狼作者:西顿 (摘录小说最后的一段) 三年来威尼派克狼每天过着战斗的日子,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艰苦岁月。现在,它孤孤单单地面对着大敌,围绕在它周围的数十只狗后面还有许多带枪的猎人。但它仍跟从前一样,很勇敢地抵抗着。它的嘴唇往上翘起,露出锐利的牙齿,结实浑厚的腹部微微抽动着,黄绿色的眼睛燃烧似的散发出光芒。 狗群开始向它逼近了。镇上的虎头犬冲在前头,好多好多狗跟在后头。它们一步步逼近,并很快交战起来,嘶咬声不断响起,狼、狗混在一起,哪是狼哪是狗都分不清楚。一会儿,狗叫声突然停下来,只听到一阵低低的呻吟。威尼派克狼露出红红的嘴巴,“啪!”的一声跳离狗群,在外围矗立不动,看起来好像是勇猛、凶狠的山贼。 大群的狗三度侵袭它,三次都被它击退。它的周围横卧着那些最勇敢的狗,而最先被咬死的,就是那只虎头犬。狗群开始畏怯地往后退缩;相反的,威尼派克狼依旧是一副凛然不可一世的模样。 一会儿,威尼派克狼好像等得不耐烦似的,往前进了两三步,这时候,在一旁静候时机的猎人们,不得不举枪射击。“砰——砰砰——”枪声响彻了整个大地,威尼派克狼终于倒在雪地上,结束了它战斗的一生。 在威尼派克狼离开酒店的那些日子里,它总是喜欢什么就做什么,过着任性又无拘无束的生活,只可惜它的生命太短促了。 在这种不安定的岁月中,它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,而且勇敢地坚持下去。它宁愿一口喝完生命的酒,并且潇洒地打碎酒杯——但是在它死了以后,它的名字却永远为人传诵着。 威尼派克狼的心理大家是否了解呢?为什么它要选择那样的生活方式呢?为什么它总是漠视危险,而常常出没在这个镇上呢? 说实在的,谁也不能断定,是否它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地方?大地一望无际,到处都有足以充饥果腹的食物,它为什么会眷恋人类居住的城镇?难道是为了等着报仇? 不,任何动物都不会为了报仇而轻易拿生命当赌注。即使聪慧的人类,也找不出几个人有这种不正常的想法。野生动物所追求的,只是能够平安度日罢了。 既然如此,那么,真正使威尼派克狼对这城镇恋恋不舍的是什么呢?那是万物与生俱来就拥有的一股最强大的力量——爱,对吉姆的爱。 威尼派克狼死了以后,它的尸体被做成标本,留存在镇上一所中学里。后来那所中学发生火灾,有关威尼派克狼的遗迹便一点也没有了。 可是直到现在,威尼派克教堂的老佣人,还常常对别人说:“每当圣诞节前夕,钟响的时候,距离墓地大约一百步远的森林里,总会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哀的狼嗥声,如回音似的传过来。因为那墓地里,躺着这世界上惟一深爱威尼派克狼,也为狼所深爱的少年吉姆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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